16+2彈性教學週試辦相關措施說明

  • 2025-02-05
  • future網站管理員
一、給學生帶得走的能力、證照,而非背不動的知識、記憶:符應當前趨勢,改變原有教學模式,且同步改變學習模式,著重四化(能力化、實踐化、創新化及整合化)與三少(少講授、少靜態及少單一課程)讓教師教學及學生學習上更加多元及彈性,因而規劃16+2彈性教學週。
二、本校「16+2彈性教學週實施要點」經113年12月24日113學年度第4次行政會議通過,法規內容請至教務處網頁查詢(https://reurl.cc/yDXk1O)
三、16+2彈性教學週只規範學士班,碩士班、碩專班、博士班依指導教授或任課老師規劃之教學進度進行。
四、彈性教學週(即第17週及第18週)課程由通識教育委員會、教務處學涯中心及各學院與電腦技能基金會合作規劃AI或SDGs或證照相關課程,各開課單位可依實際需求規劃週一至週五課程,不受「16+2彈性教學週實施要點」第八點開課單位綁定時間之規定。
五、除實習課程之外,學士班不參加16+2彈性教學活動之授課教師,須準備第17週及第18週非同步教學教材(含評量作業或測驗等)置於本校數位學習平臺供學生自學,錄影時間不得低於應授鐘點百分之八十。
六、學士班自行規劃16+2彈性教學週活動之任課教師,應研提第17週及18週彈性教學計畫書(或表)至教務處創新教學小組審議。
七、學生彈性教學週總參與時數,不得低於該學期修課總學分數的兩倍。學生得自行規劃彈性教學週的自主學習,本校「自主學習課程實施辦法」請至教務處網頁查詢(https://reurl.cc/O5eq1R)
八、各院系可辧理(線上)成果展,但不列入學習時數。
九、參與16+2彈性教學週之任課教師,評量學生學期成績以16週學習表現為評量原則,第17週及第18週之學習表現得視為加分項目。